一句shi话,激起公fen【原创】

—从澳洲总理的言论自由看老毕事件中的所谓“告密”

一句shi话,激起公fen,讲的是澳洲现任总理艾伯特的故事。这位总理上台不久去阿富汗慰问澳洲士兵,当谈到战死的澳兵时,总理说“Sometimes shit happens”(shit-屎,意思是有时不好的事情会发生的),尽管说话时总理还是很严肃的,也没有恶意,但他的一句shi话,却引来轩然大波,只是因为这句用语的漫不经心和不恭敬。一句话为这个总理的政治生涯,又涂上了一抹黑笔…至于后来他又去称赞二战中日本鬼子的精神英武等等,只是更进一步显露了他的没有教养,他的信口开河和讲话不负责任,这些话语和行为,使这位政客成了有史以来澳洲历史上最不受欢迎的总理!

澳洲是个民主国家,谁都有言论自由,总理当然也有,但无论是谁,你可以信口开河,满嘴喷fen,但也要准备好自食其fen?尤其是公众人物..
这位艾伯特总理甚至因身边人的行为,也曾被殃及:那是在竞选时,作为反对党领袖他上了电视,身边一群支持者簇拥着,其中一位自以为聪明,没有教养的家伙打出了一个攻击当时澳洲女总理的标语牌:“Ditch the Bitch ”(ditch-扔掉,bitch-母狗,贱货),举牌者小人物,没人理会,站在旁边的总理被公众强烈斥责为没有教养,性别歧视,只是因为他没有阻止身边的支持者的不讲道德的行为。

看来一民主法制大国总理的言论自由也不是无限度的?公众人物,说话行事一定要有度,有节,否则自己必定要承担后果。

还有一美国的故事与老毕事件比较相似,那是在上次美国竞选,一共和党竞选议员在圈内宴会上讲话不慎,被服务员用手机偷录下传来出来,结果失去了竞选成功的可能,那位服务员可能是民主党的支持者,但他偷拍讲话无罪,倒霉的是讲话者!

澳洲有一最著名电台主播,因广播时透露了一性骚扰释放犯的住址,以致当地居民到这个住址骚扰,该电视主播因此违法被判刑(法治国家,释放犯也有人权,尽管你的理由再正义,你的出发点再好,若侵犯了人权,也是犯法,也要自食其果)。

现在媒体社会化,大家都有利用社会化媒体的权利,这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。你愿意讲,别人愿意拍,你在众人面前肆意发挥,在座有支持者,也一定有反对者,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会有自己的理由,希望将你的表演公布于众?觉得你骂得痛快的,希望与大家分享或炫耀(猜测一下:这很有可能是录者的初衷,圈内人聚会大多是好友,只是一石激起千层浪,录像者恐怕也没想到自己会因此闯了“大祸”?);当然也可能有觉得你骂得难听的,希望将你的这副嘴脸公布于众;这是两种对立态度者的言论自由,“告密”这个概念是不是相差甚远?

在媒体社会化的今日,完全不需要告密,一个手机,谷歌就会将你的秘密了如指掌,比如你搜索了一下某时要去某地赴某人的宴会,时间一到,谷歌就会很殷勤地提醒你,于是私人赴宴也就不再成为秘密?

媒体社会化,公众人物更需谨慎做人,本分做事,切记处处都有媒体,不要太过放肆?

虽然没有看过很多国内电视节目,但也知道老毕,原来对他印象很好,慈善的面容,平和的笑脸…宴会席上所谓的一番调侃真是太过份了,如此口无遮拦,让人实在无语…
虽是酒后诳言,但也是心思的吐露,心正话不会歪?

深感国内言论比澳洲还要自由,在澳洲,哪一个电视主持或公众人物敢像老毕在宴会上那么放肆?

看过的不多的国内电视节目上,少数主持水平有限,似乎以为言论自由就是可以胡说八道,恶言秽语?完全歪曲了这个词的含义,把庸俗当成了幽默…

国外一些政治秀节目主持的水平很高,讽刺时,人骨三分,但他们实事求是,幽默而不失大度,被请到白宫,当面讽刺小布什,小布什也只能苦笑?完全抓不住人家的把柄!
虽然国外离得太远,文化不同,制度不同,不那么好学,但咱们可以向国内那些高水平的节目主持和公众人物学习啊?就是俺们这些草民,也愿意向这些可爱的公众人物学。?

比如孟非,让我们学学舞台上的孟非吧,学学“非诚勿扰”上的那些点评老师以及合伙人:乐嘉…黄菡,佟大为…黄磊,刘烨(没有看到全部节目,所以不能一一列出,但看到过的,都很可爱)
他们心怀善意和诚意,幽默机智,睿智大度,使整个节目充满温暖和正气,成为国际顶级电视节目!
也成为了澳洲国立民族台SBS的招牌节目,在每晚最佳时间上演,孟非的外国粉丝与日俱增

老毕检讨了,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处分,但失掉工作是必然的,那是他自己行为所致,也怪不得别人。一个公众人物失去民心,哪怕只是一部分,就不再适合这类职务?
主持人失去了魅力,电视台失去观众,收视率才是所有电视台最关注的,无论你是不是在民主法治的国家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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